全院师生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2024年4月4日(星期四)——4月6日(星期六)放假三天;4月7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上课,补4月4日(星期四)的课;4月8日(星期一)恢复正常教学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各项工作,确保教学管理等工作正常进行,同时将值班情况于3月31日前报校办备案。
2.请全体师生员工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,节假日期间注意个人安全。
3.请后勤保卫处做好假期值班、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,并妥善处置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特此通知。
院办委员会
2024年3月25日